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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盐源县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预公告

发布时间: 2025- 05- 06 09: 34浏览次数:

为保障盐源县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建设需要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47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26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,经县政府研究,决定启动盐源县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工作,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:

一、拟征收土地位置、范围、权属

拟启动征收地块位于盐井街道菜园子村9组、13组,平川镇平川村9组。拟征收集体土地总面积3.0847公顷。拟征收土地四界以勘测定界图件为准。

二、拟征收土地目的

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盐源县2025年第4批次建设用地项目,主要用途为:殡葬用地、排水用地。

三、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

相关部门将在预公告结束后,组织盐井街道、平川镇及涉及村、组、农户按照勘测定界范围,对土地权属、面积、青苗、地上附着物及建(构)筑物进行现场实物登记。

四、预公告方式

征收土地预公告采用有利于社会公众知晓的方式。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(街道)人民政府(办事处)和村民委员会、村民小组信息公开栏内张贴公示,并在盐源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进行公开。

五、预公告时间

预公告时间为10个工作日(自2025年5月6日至2025年5月19日)。

六、其他事项
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在拟征地范围内暂停办理迁入、分户、土地流转、房屋交易、房屋翻(扩)建等有关事宜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,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,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。

特此公告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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